生杀与夺


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

注音ㄕㄥ ㄕㄚ ㄩˇ ㄉㄨㄛˊ

解释生:叫人活;杀:叫人死;与:赏赐;夺:剥夺。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、赏罚大权。

出处《通典·职官》:“《周官》内史掌王之八柄,爵禄废置,生杀与夺,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。”

例子郭沫若《奴隶制时代》:“对于这些种族奴隶,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。”

用法作定语、宾语;指统治者的大权。

感情生杀与夺是中性词。

繁体生殺與奪

近义词生杀予夺

英语have somebody\'s life and property at one\'s disposal

生杀与夺造句

  • 朕便授你税银监察使一职,代朕巡牧,这沿路上,可执二品以下官员生杀与夺之权。
  • 仿佛卡洛斯也是一个可以生杀与夺,随心所欲的危险帝王。
  • 这几句话说的无比有气势,就仿佛真的穿上了飞鱼服腰带绣春刀的锦衣卫一般,大手一握,生杀与夺!野牛头领灭了炎舞破军,直接就向骑士撞了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