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杀予夺


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

注音ㄕㄥ ㄕㄚ ㄩˇ ㄉㄨㄛˊ

解释生:让人活;杀:把人处死;予:给予;赏赐;夺:剥夺;处罚。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、赏罚大权。

出处《周礼 春官 内史》:“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”

例子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,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,所以在这种地方,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。(夏衍《包身工》)

正音“予”,不能读作“yú”。

变形“予”,不能写作“于”。

辨析见“草菅人命”。

用法联合式;作定语;含贬义。

感情生杀予夺是贬义词。

繁体生殺予奪

近义词草菅人命

反义词壮烈牺牲

英语have sb. completely in one\'s power

俄语произвольно распоряжаться жизнью и имуществом

日语生殺与奪 (せいさつよだつ)

生杀予夺造句

  • 中国封建朝代,作为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君主,百姓们的生杀予夺之大权,也毫无疑问地掌握在其手中。
  • 摘要当受害人被卷入严重威胁其人身安全的犯罪事件时,其需要反抗的不仅仅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其更要反抗的是施害人凭借暴力而建立的,可以对其生杀予夺的秩序空间。
  • 一怒千丈为红颜,白发似雪情魂断,一朝贤王百千魅,生杀予夺天下乱!为爱,可以撑起一片天下,为爱,也要以毁了一片天下。游紫怜 
  • 临阵易帅历来为兵家大忌,对洋主教练们握有生杀予夺大权之中国体育人非不知也,明知而故犯实各有隐情。
  • 在封建社会,统治阶级对百姓可以生杀予夺,百姓没有一点自主权。
  • 宗族具备了作为治安权威所必须具备的约束力大小事务的裁决权,在族中享有大小事务的裁决权,握有生杀予夺大权,具备强制力。
  • 这项制度的要害在于,政府掌握着生杀予夺的主动权,企业只要获得免检资格,就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。
  • 商人往往成为官家生财的母鸡,生杀予夺皆操纵于官家之手,所谓“赵孟能贵之,赵孟亦能贱之”。
  • 这个教练可不跟你开玩笑,他是有着生杀予夺大权的上帝。
  • 总在慨叹人类为了自己的欲望随意的生杀予夺的同时,也为自然界中一切慷慨赴爱的壮举感动。